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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省级新产品、新技术鉴定与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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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设立依据:江苏省新产品新技术鉴定实施细则
二、办事程序:
(1)企业可直接登录无锡市经济贸易委员会科技处网或到区经贸局技改科领取江苏省新产品新技术鉴定登记卡、新产品新技术鉴定申请表。
(2)将材料送乡镇、街道经贸办(开发区经贸局)。
(3)报区行政审批中心窗口,由窗口送至经贸局技改科。审核后返回窗口,由窗口送至市行政审批中心经贸委窗口。
三、申报材料:
(一)、项目承担单位填写《新品新技术鉴定请表》《江苏省新产品新技术鉴定登记卡》。连同鉴定资料一起报送技改科审查修正后,送市经贸委行政审批中心经贸委窗口(注意:申请表中“项目计划编号
”一栏要注明市级以上立项的计划文号)。
(二)、提供审查的主要技术文件有:
(1)鉴定大纲--由项目承担单位负责代鉴定委员会草拟。
(2)设计任务书--由项目承担单位负责。
(3)研制工作总结报告--由项目承担单位负责。
(4)标准化审查报告--由项目承担单位负责。
(5)检测报告--由法定检测部门提供。
(6)用户使用报告-由用户单位提供。
(7)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报告--由项目承担单位负责。
(8)查新报告(属国内首创的产品,最好能提供查新报告,其余产品不一定提供该报告)--由查新单位提供。
(9)有关产品的图纸、产品标准、工艺规程、安全规程、操作规程、工艺技术文件、符合环保、安全、卫生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等,都要准备好,供鉴定委员会备查--由项目承担单位负责。
(三)、鉴定组织单位聘用有关方面的专家及主要用户组成鉴定委员会、对新产品、新技术进行审查和评价,并作出鉴定结论意见。
(四)、企业主管部门须协助项目承担单位做好鉴定资料的编写工作及鉴定的会务工作(包括草拟鉴定大纲、草拟鉴定结论意见、会议通知、会议议程等)。
(五)、鉴定会后,由项目组织单位颁发鉴定证书。
(六)、项目承担单位填写“经鉴定验收新产品(新技术)项目登记卡”,报市经贸委科技处。
四、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
五、收费标准:不收费
六、受理地点: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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