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认定高级经济师资格评审工作
2008年认定高级经济师资格评审工作
 
接市经贸委人事处通知,2008年认定高级经济师资格评审工作已全面展开,凡符合下列条件的有关人员可抓紧审报。
一、企业的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任企业副总经理及相应职级(含总经济师,总会计师,总工程师等)以上职务满7年;
二、所在企业上年度销售收入5000万元以上;或近3年扭亏增盈,累计净利润在300万元以上的盈利企业;或近2年内所在企业销售收入进入全市本行业(大类)前3名的盈利企业。
三、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企业目前至少拥有1个中国名牌或江苏省名牌产品,或者目前至少拥有1件中国驰名商标或江苏省著名商标(限董事长、总经理申报使用);或在其任副总经理以上职务期间,企业至少获得1项国家发明专利或2项以上实用新型专利,所获专利已实施并取得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2、近5年内获市(厅)科技进步三等奖(及相应奖项)以上获得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或所在企业近5年内获得省(部)级以上先进等集体荣誉称号(限董事长、总经理申报使用);或获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称号;或入选为省“333工程”培养对象;或本人被评为县(市)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优秀企业家。
以上审报材料区截止日期为10月25日,具体审报和详细情况可点击无锡市经济贸易委员会www.wxetc.gov.cn的人才建设网。联系人:区经贸局技改科夏杰廉;联系电话:85441267。
 
滨湖区经济贸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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